酷派遭平安银行起诉,被要求立即偿还8000万元人民币“JN江南·体育网页版·官方网站”
IT之家7月27日消息 酷派集团公告称之为,公司于近日收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诉本公司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借款人)、本集团的两家附属公司及本公司单一仅次于股东之实益享有人及其联系人(齐名“担保人”)的民事起诉状。
IT之家7月27日消息 酷派集团公告称之为,公司于近日收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诉本公司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借款人)、本集团的两家附属公司及本公司单一仅次于股东之实益享有人及其联系人(齐名“担保人”)的民事起诉状。诉讼拒绝立刻偿还债务8000万元人民币,判令担保人对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分担连带清偿责任。
酷派集团指出贷款还没届满,于是以大力搜集证据,以对民事起诉状做出申辩。 根据贷款合约,原告向借款人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截至2017年8月15日起至。
担保人分别与原告签定了涉及的借贷合约,为借款人于综合授信额度合约或贷款合约项下不应分担的全部债务获取借贷。 原告诉他称之为,贷款合约誓约,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好转,借款人、借款人的股东或实际掌控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牵涉到主要财产被采行财产挽救等强制措施时,原告有权必要交还全部贷款。原告称之为其经调查找到,作为担保人之一的本集团一家附属公司已经常出现财务状况好转的情况,将严重影响借款人的经营及还款能力,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诉讼。
公告: 酷派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登记正式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69) 公告 牵涉到本集团的一项法律诉讼 本公告由酷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牵头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闻上市规则)而做出。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贷款行」或「原告」)诉本公司附属公司宇龙计算器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借款人」)、本集团的两家附属公司及本公司单一仅次于股东之实益享有人及其联系人(齐名「担保人」)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诉他称之为其与借款人分别于2016年2月16日及2016年8月29日签定了《综合授信额度合约》(「综合授信额度合约」)和《贷款合约》(「贷款合约」)。
根据贷款合约,原告向借款人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截至2017年8月15日起至。担保人分别与原告签定了涉及的借贷合约,为借款人于综合授信额度合约或贷款合约项下不应分担的全部债务获取借贷。
原告诉他称之为,贷款合约誓约,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好转,借款人、借款人的股东或实际掌控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牵涉到主要财产被采行财产挽救等强制措施时,原告有权必要交还全部贷款。原告称之为其经调查找到,作为担保人之一的本集团一家附属公司已经常出现财务状况好转的情况,将严重影响借款人的经营及还款能力,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诉讼,明确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借款人立刻向原告偿还债务贷款本息总计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利息人民币0元、罚息人民币0元及复利人民币0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7年7月11日,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约誓约计至实际偿还之日起至,最后以实际产生的数额不尽相同),并加倍缴纳迟延遵守裁决期间的债务利息; 2.判令借款人向原告缴纳构建债权的部分律师费人民币15万元; 3.判令担保人对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分担连带清偿责任;及 4.判令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联合连带分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涉及费用(还包括但不仅限于保全费、公告费)。 本公司指出,该贷款目前仍未届满。
本公司已联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于是以大力搜集证据,以对民事起诉状做出申辩。 本公司将在必要时候及时做出更进一步发布以向本公司股东告诉有关进展。 本公司股东及无意投资者于交易本公司股份时务请求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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